摘要

随着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近期发布“301条款”调查相关报告(“《报告》”),美国总统特朗普指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出一份拟定可能提高关税的产品和相应欲提高幅度的清单,以征求公众意见。目前,该产品清单尚未公布,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针对何等特定信息征求意见也尚不得而知。以下是对于301条款调查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调查发现的一份综述。如下所述,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被要求在2018年4月6日前公布一份拟提高关税的拟议产品清单,征求公众意见。美国普盈律师事务所与决策过程中所涉美国政府官员关系密切并有能力协助客户的该等需求。

301条款的背景

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b)(1)款(301条款)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就不公平贸易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行动。301条款规定了三种可能会被采取行动的外国政府行为、政策或实践(APPs):(1)违反贸易协议;(2)不正当的(被定义为与美国国际法律权利不一致的)且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的行为、政策或实践;和(3)不合理的或歧视性的并且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的行为、政策或实践。

近期调查的重点领域

2017年8月1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起调查,以决定可否依据301条款针对中国有关于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的行为、政策或实践采取行动。调查重点聚焦于以下领域:

  • 技术转让:中国采用外商在华投资所有权限制(例如,合资企业要求和外资股权比例限制)以及行政性许可和批准流程,要求或迫使外商向中国公司转让技术和知识产权。
  • 歧视性许可限制:中国就来自境外的进口技术转让施加强制性反向许可条款,并有剥夺美国技术所有权人谈判和设定符合市场标准的技术转让条款的能力的嫌疑。
  • 中国对外投资:中国政府系统性地投资美国公司和资产,以获得某些尖端技术和知识产权,包括集成电路。
    • 中国在中国政府基于其工业计划认为重要的一些优先行业采取这些行动。
    • 一家中国政府支持的基金曾帮助一家中国投资财团艾派克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曾起诉艾派克公司专利侵权的美国电脑打印机制造商。
  • 网络盗窃:中国政府是否正从事或支持未经授权的网络侵入,以获取美国商业保密信息。


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最新发布的301条款《报告》中所详述的,美国政府认为上述行为都是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并均对美国商业造成了负担或限制。

可能的关税提高

美国总统指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201846前提出一份拟定可能提高关税的产品和计划的提高幅度(根据美国白宫政策说明将为25%)的清单,征求公众意见。一份附随的政策说明提到,适用拟定提高关税税率的行业将包括航空航天、信息通讯科技和机械。然而,这不代表其他行业不会成为目标。据推测,鞋类也可能将被涵盖。此外,《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中国制造2025》计划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报告》中被反复提及。《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中列明了以下行业领域:

  • 新一代信息技术;
  • 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
  • 航空和航天设备;
  •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 先进轨道交通设备;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 电力装备;
  • 新材料;
  • 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以及
  • 农机设备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报告》也发现,由于极高的乘用车进口关税在内的一系列中国政策,想要在中国出售产品的外国新能源汽车生产商面对着必须与合资伙伴一起在中国生产车辆而非向中国出口产品的压力。

在征求意见期间结束并与有关机构和委员会协商后,美国总统指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产品和提高关税的最终清单(若有),并实施任何该等关税。”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引用语言似乎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最终决定不实施提高关税留下了可能性。

利益相关方可以采取的下一步举措

如上述提到,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被要求在2018年4月6日前公布一份产品及拟提高关税的拟议清单,征求公众意见。据报道,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在下周公布该清单,而征求意见时间将持续60天。

我们鼓励利益相关的客户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可能提高关税的拟议产品清单提出意见,并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和其他相关美国政府官员沟通表达他们的诉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拟议产品清单的联邦登记通知就其希望获得的观点和建议的方面会有涉及,我们建议利益相关客户提出的问题可以包括关税对美国公司和消费者的不利影响,希望提供过渡期以使公司作出需要的调整,知识产权盗窃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盗窃和拟议产品的提高关税间的关系,以及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关于特定行为、政策或实践导致知识产权盗窃的调查发现的真实性(包括白宫政策说明中提及的打印机案例)。美国普盈律师事务所与决策过程中的美国政府官员关系密切,并有能力协助客户的该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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